资讯与公告
关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调整
发布时间:2013-0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财政部、审计署、保监会、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 2012 年内部控制监管工作部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41 号)及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做好重庆》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渝证监发【2012】3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 2012 年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及方案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
一、内部控制建设原定工作计划内容
      (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1、2012年3月- 2012年4月,宣传、动员和启动阶段:
      2、2012 年 5 月-6 月,计划的编制和确定:
      3、2012 年 7 月-9 月,编制风险清单查找缺陷:
      4、2012 年 10 月-12 月,缺陷改进: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1)2012 年 4 月底前,确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及分工,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确定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各业务流程,确定聘请的中介机构及费用。
      (2)2012 年 6 月底前,中介机构对工作小组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及定量标准;根据现有内控制度,完成对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现有内控设计有效性的初步评估。
      (3) 2012 年 9 月底前,对内部控制缺陷形成报告机制,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报告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公司现有内控设计有效性及内控执行有效性情况的初步评价,提出缺陷整改意见。
      (4)2012 年 12 月底前, 进行缺陷改进,根据公司整改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整改方案,加快整改情况跟踪。
      (5) 2013 年 1 月至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完成公司内控建设自我评价报告,按照要求与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三)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1、2012年10月底之前,聘请内控审计机构,与审计师沟通公司将根据审计委员会相关意见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并与审计师就项目范围、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实施时间安排、审计安排等事项进行沟通。
      2、2012年12月底之前,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内控文件和资料;并根据审计要求整改和完善内控缺陷。
      3、2013年1月至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前,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内容。
      4、完成内部审计报告并于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一并披露。
二、内部控制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建立健全。
      (一)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组织保障的设立
      1、公司成立内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为小组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全部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成立推进内控工作的组织机构:总经理为小组组长,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财务、证券、人事行政、审计等各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聘请中介机构协作完成内控工作
      为保证内控规范工作的专业化、系统化和合理化,公司聘请了北京华鼎方略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方略”)作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咨询机构,指导和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三)内控建设工作实施
      公司组织召开了内控实施项目启动大会,会议上对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对公司的重要性进行强调,明确了项目工作重点,并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华鼎方略项目负责人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内控基本规范理论与实务培训,对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内控案例向参会人员分享内部控制工作实施工作经验。
      公司配合华鼎方略对现行内控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公司的产业信息、组织机构、股权关系、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和权限分配、管理决策制度汇编、治理结构、业务流程、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审计、发展战略、风险评估、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等方面的现状。
公司配合华鼎方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诊断测试,针对测试发现例外开展缺陷评估, 在报告期内已编制完成内部控制缺陷诊断报告; 出具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手册,公司已进行试运行,华鼎方略对试运行的内控手册进行跟踪测试。
      2012 年 8 月 14 日,财政部办公厅、证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内容要求, 非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且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市值(证监会算法)在 50 亿元以上,同时 2009 年至 2011 年平均净利润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应在披露 2013 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他主板上市公司,应在披露 2014 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进度考虑并结合 2011 年总市值及净利润,公司拟对原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出如下修改:
      (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2013 年-2014 年继续完成内部控制体系手册的试运行工作,华鼎方略将对试运行的内控手册进行跟踪测试,问题反馈, 出具跟踪控制测试报告, 对内控手册进行修改及调整。修改后出具正式版内部控制体系手册, 为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评价工作提供综合培训和指导,确保公司的内控项目顺利推进并高标准实施。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2014 年度报告披露前,完成公司内控建设自我评价报告,按照要求与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三)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内容并于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一并披露。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