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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1 月 4 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3 年 1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 199 号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书面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地产”,公司持股 77.56%,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公司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2.44%)拟将拥有的位于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 B01-1 号地块负 1、负 2 层商服用房及车库以实物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方式增加全资子公司重庆励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致商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出具 《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以房地产对外投资所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3)第 5 号], 对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上述房产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得出评估值为 23,193.01 万元。 东原地产拟增加励致商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4,900 万元,其中 1,400 万元以货币方式增资,另一部分以上述房产评估值作价进行实物增资 3,500 万元,剩余评估值作价部分即 19,693.01 万元增加励致商业资本公积。
       增资后,励致商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资本公积增加 19,693.01 万元。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调整》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3-003 号)。
       本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